“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平桥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结合平桥区情特点,突出打击重点领域犯罪,卓有成效的查办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横行乡里、插手民间纠纷等系列涉黑涉恶案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共批准逮捕9件31人,为我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发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场又一场扫黑除恶攻坚战,一批批涉黑涉恶团伙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纷纷被捣毁、被揭露,涉及的犯罪分子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1.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
院党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扫除黑恶势力。
2.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
从侦监、公诉等一线办案部门抽调政治过硬、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力量,专门负责该类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保证了办案质量。
3.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打击效果
建立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区委政法委和上级院,为上层决策做好材料收集、献言献策。
4.加强法制宣传,扩大打击成效
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渠道,结合“五进”送法活动,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鼓励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黑恶线索,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