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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检察院2015年决算公开
时间:2016-1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度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职责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在平桥区委和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惩治、监督、预防、保护、服务”五位一体的新时期检察职能,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贪污、贿赂、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渎职案件以及需要平桥区检察院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依法行使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工作;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对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区检察业务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经平桥区编制部门核准的平桥区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共计19个,有政治处、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民行科、控申科、监所科、案管办、政研室、技术科、计财科、监察科、明港检察室、法警队、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共19个部门。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经费收入总计 1217.12万元,经费支出总计1217.12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1.67万元,增长0.1%,支出增加1.67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增加,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均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桥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9.4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安全检察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803.19万元,支出决算为97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

(二)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为21.7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离退休人员支出。年初预算为1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4.88元,完成预算的142%。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死亡抚恤支出。年初预算无,支出决算为13.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桥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384.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桥区人民检察院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2.5万元,支出决算为68.58万元,完成预算的56%,,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57.44万元,下降45%。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我院公务用车总计27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36万元,完成预算的53%,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9.22万元,完成预算的88%,接待122批次,1090人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平桥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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