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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机关配备生态保护专门机构保护生态环境
时间:2015-06-08  作者:杨彰立 宋国强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原标题:对青山绿水司法保护更专业】

  正义网电(记者杨彰立 通讯员宋国强) 记者近日从贵州省检察院获悉,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探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将分散在多个内设机构履行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行整合,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法律监督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目前,贵州省9个市(州)检察院均已成立生态保护检察处(局),26个基层院成立了生态保护检察科,全省检察机关共配备了207名专职人员,实现生态环境的专业化司法保护。

  据介绍,为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贵州省检察院出台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意见》,还分别与林业、公安等部门会签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探索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模式。

  此外,贵州省检察院积极探索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在该院现有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立生态保护检察分会,选聘生态环境保护类的专家充实专家咨询库,为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提供咨询。

  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贵州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72人,其中大要案、重特大案106件;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273人。同时,切实督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被采纳1341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56件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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