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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检察院要求带着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未检工作
时间:2015-06-08  作者:郭清君 周泽春 漆青梦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武汉6月3日电(记者 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 漆青梦) 6月1日至3日,湖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汤逊园校区举办,全省130余名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人员汇集一堂,学习前沿理论,研究实务问题,交流工作心得。

  培训班上通报了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总结了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情况,并邀请知名教授和业务专家,围绕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一步加强未检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务、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及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的体现与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等专题进行授课。

  在2号举行的“未检沙龙”上,来自全省各地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人员围绕工作亮点和品牌创建,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联合 17所高校成立“秦雨工作室”专司青少年维权和大学生犯罪预防、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探索建立“捕、诉、监、防、维一体化”工作模式、黄冈市检察院与当地妇联等部门联合成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权小组”、恩施市检察院用“三句半”形式在学校开展法治宣传等做法受到了大家充分肯定。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孝感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负责人程然参加培训并发表了学习体会。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铁民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着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原则,少捕、慎诉、少监禁,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化”工作为重点,全面探索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各项特殊制度。同时,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多年以后,当回想到你曾为未检工作付出努力和汗水,你会感到由衷的欣慰。”王铁民指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仅是一项关乎涉罪未成年人的一生、关乎其家庭幸福安宁的重要工作,而且是一项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未来的重要工作。全省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人员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努力开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

  据湖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自2013年湖北省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以来,经过一系列工作措施,全省未检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省114个检察院获得了全国、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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