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人熊某山等四人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 2008 年至2018年期间,熊某山、熊某国、熊某同、彭某林等四人,采取堵门、断电等暴力威胁方式,向当地三家企业索要“污染费”“震动费”达50多万元。2017年,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在当地的市政工程施工期间,采取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挠施工,严重影响了工程作业。熊某山等四人多年来多次采取暴力手段和软暴力胁迫的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团伙,依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