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周某超等12人涉恶团伙犯罪一案,由平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以来,周某超等12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聚众造势、滋扰等手段,在信阳市上天梯管理区红光村相关企业多次实施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采取封堵企业大门和言语威胁手段,非法索要所谓“土地租赁费用”和“污染费”;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并多次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拿硬要等,依法应当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