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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区委政法委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发现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践行执法司法为民,持续提升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活动,推动实现“两突破”,即在解决突出治安稳定安全问题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突破,在提升检察机关战斗力上取得明显突破。“两提升”,即公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两下降”,即多发性刑事治安案件和较大以上公共安全事故进一步下降,赴京到省信访量进一步下降,确保与去年相比下降20%以上。“五个不发生”即确保不发生暴力恐怖案件、不发生涉政治类重大案件、不发生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政法负面舆情。

三、方法步骤

()时间安排

“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上半年510日至710,下半年1010日至1210日结束。

()走访对象

(1)走访中央、省、市、县()、乡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人:各班子成员)

深入走访辖区内全国、省、市、区级党代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汇报检察工作,征求收集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

(2)走访律师事务所(责任单位:案管办、公诉科)

深入走访辖区律师事务所,认真倾听和收集律师界对当前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搭建政法干警与律师良性互动平台。

(3)走访新闻工作者(责任单位:政治处)

深入走访辖区内新闻媒体及驻平桥新闻媒体,密切政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引导新闻工作者不断创新载体,以多种形式宣传检察工作,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支持检察工作。

(4)走访企业(责任单位:环资科、明港检察室)

深入走访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状况,明确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主动为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环境提供法律服务,构建和谐发展平台。

(5)走访机关事业单位(责任单位:计财科、信息办、法警队)

深入走访同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医院等所有事业单位,主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加强与机关事业单位的沟通交流。

(6)走访基层组织及群众(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各班子成员及分管科室)

广泛走访辖区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站所等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退役军人、教师、医生等,广泛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掌握社会对检察工作诉求与企盼,切实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走访中宣传政法工作,讲好政法故事,增进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7)走访案件当事人(责任单位:控申科、侦监科、监所科、民行科)

各部门结合本部门所办案件实际情况,确定走访对象,征求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走访内容

走访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执法司法作风建设、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等。在走访过程中,要印发 “大走访”活动宣传资料,介绍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活动对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平桥区检察院“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

 ()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根据制定出的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确定走访内容,并将走访情况报政治处。425日前确定走访对象名单。在走访过程中,要坚持见单位、见人、见事,杜绝电话走访、书信走访、短信微信走访和代替走访等,切实通过走访把群众意见建议收集起来,把存在问题查找出来。要广泛宣传“大走访”活动,充分利用网上网下多种媒体平台,及时发送“大走访”工作动态,传播检察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让群众了解检察工作,让舆论关注检察工作,让社会各界支持检察工作,为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和做好政法综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被走访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要精准识别、仔细梳理、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认真整改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走访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走访结束后,各部门要进行总结回顾,针对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进行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参加“大走访”活动的同志,要着制服、佩戴检徽,通过规范、文明的走访工作,展示我院干警良好形象。

()加强督导。院领导小组对“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活动进行督导,适时通报大走访活动开展情况,对表现优异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后的部门和个人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未真正开展走访、未按时完成走访任务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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