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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检察院构建合理机制挽救失足未成年
时间:2015-04-22  作者:政治处  新闻来源:信阳平桥检察  【字号: | |

        平桥区检察院构建合理机制挽救失足未成年 

     “未成年人失足走上犯罪道路了,怎么办?”平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构建合理机制,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面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注重于疏导。该院建立了青少年心理疏导室,青少年心理疏导室的设计和布置以温馨舒适为主,未成年人在心理疏导室里能够缓解压力、平复情绪,为检察官与未成年人沟通交流搭建了平台,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更符合人性化要求。 

    注重于挽救。认真开展社会调查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犯罪前后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实行检调对接,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不诉或建议法院从宽处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设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并进行监督考察。 

    注重于保护。实行分案起诉制度,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分案提起公诉,由法院分庭审理,防止出现交叉感染;建议法院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圆桌审判”,使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更加人性化,缓解了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和心理负担;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消除障碍。 

     近年来,该院先后对2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与成年共犯实行分案起诉,对10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的20余起未成年人被告人涉嫌犯罪案件均采用了“圆桌审判”的形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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