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检察院用法律监督手段呵护碧水蓝天
近年来,平桥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当地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环保领域渎职犯罪,积极延伸检察职能维护环境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当地居民营造一片碧水蓝天提供司法保障。
开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法院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移交移送制度,提高发现和查办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犯罪案件的能力。
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法律监督,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采砂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重大环境污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采砂等犯罪。依法查办环保领域渎职犯罪,保障生态农业和生态城市建设,突出工作成效。深入宣传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及失职渎职造成环境资源严重破坏的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共建共护和谐美好家园,确保辖区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