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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五强化"提高自侦案件侦查水平
时间:2014-09-15  作者:李陶鸿 郑文喜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开封915日电(通讯员 李陶鸿 郑文喜)今年以来,河南省开封市杞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力度,以提高自侦案件侦查水平为目的,通过“五强化”,全面提高自侦案件侦查能力和水平,较好解决了案件线索匮乏、审讯突破难、证据收集圈定难、初查成案率不高等制约办案工作的“瓶颈”问题。截止目前共立案9件17人,其中大要案6案14人,已提起公诉6人,一审判决4人,在全市检察系统处于领先行列。 

  强化拓展案源能力。主动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开展线索调研。密切关注社会上议论较多的话题、有关单位的一些大的动向,从中发现和挖掘线索。从新闻媒体和网络贴吧、微薄中捕捉案件线索。善于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收集、整理各种案件情况和社会信息,以职业的眼光洞察和分析各种情报和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强化突破犯罪的能力。对侦查人员加强侦查技能的培训,切实做细职务犯罪初查工作,适应新刑诉法实施后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对反贪反渎侦查工作带来的变化、影响,提高审查、判断、综合运用证据的能力和案件的突破能力,进一步提升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侦查的整体战斗力。在办案实践中,适当运用侦查谋略,不急于立案、不急于接触犯罪嫌疑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细致全面的初查,力争在接触犯罪嫌疑人之前和律师介入之前就把绝大部分关键性证据依法固定,运用证据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锁定其犯罪事实。 

  强化证实犯罪的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收集固定证据。在行受贿案件中,侦查人员重点围绕脏款去向、谋取利益以及相关书证等方面来广泛取证,想方设法收集间接证据,再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相核实、补充,进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发挥先进技侦手段在审讯过程中的作用,对询问、讯问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减少和杜绝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机会,从而大大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成案率。 

  强化深挖犯罪的能力。在成功查办案件的同时,可以从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在证实犯罪的同时,挖出窝案串案,扩大战果。横向深挖共犯,针对目前犯罪手段隐蔽、案件线索贫乏的现状,根据案件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纵向深挖牵连犯,积极总结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经验,深挖系统窝案、串案。反向查办行贿案件,在严厉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不断加大其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 

  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防范与查案并重”理念,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办案中,严格执行传唤、拘留、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非法讯问、取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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