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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宁检察院严厉打击涉林刑事犯罪服务林场生产经营
时间:2013-12-04  作者:成崔巍 林玉平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邵阳12月3日电(通讯员 成崔巍 林玉平)近日,新宁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杨某、阳某等5人提起公诉。——这是该院开展“整治企业周边环境,树立民生检察形象”工作以来查办的又一起典型案件。

  经查,新宁县国有万峰林场建场时征用了水庙镇某村集体山林2500亩,并颁发了林权证。后因双方发生纠纷,被告人杨某、阳某等人便以征用山场的林木系其前辈人所造为由,在2012年2月-2013年4月期间,公然纠集该村村民采取暴力阻工、扯毁树苗、挖路、拦截林场运输车辆、放水冲毁运输公路等方式,破坏万峰林场生产经营活动10余次,每次纠集人数少则近10人,多则40余人。经物价部门鉴定,累计造成万峰林场经济损失30700元。

  今年5月底,该村上百名不了解情况的群众到县政府门前上访,要求万峰林场退还该村磨刀石等山场的林权。获悉这一情况后,该院立即组织林检部门提前介入,与森林公安局一起,通过实地走访、委托鉴定、调取音像资料等方式,询问证人23人次,固定有效证据28份,依法批准逮捕2名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同时,该院还主动与水庙镇政府一起,采取上门走访、举办法制宣传展、组织村民代表座谈等措施,在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现场解答群众心中的疑惑,赢得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走访群众210余人次,召开民情恳谈会9次,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65次,最大限度地消除、减少了群众对立情绪。2013年11月底,该院依法对5名主犯提起公诉,为万峰林场的生产经营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今年来,该院以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为契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破坏林场生产经营环境的盗伐、滥伐林木,强行阻工、强揽工程等刑事犯罪进行快捕、快诉,共批捕涉林刑事犯罪5件6人,提起公诉40件61人,为保护林业生态资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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