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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南溪区检察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获称赞
时间:2013-11-15  作者:刘德华 王朝勇 赵翠新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宜宾11月14日电(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王朝勇 赵翠)“感谢检察机关,如果没有及时得到这些救助金,我们两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11月11日,刘兴全和包平是两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家属,亲自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送来“司法救助、执法为民”的锦旗时,握着副检察长肖筱华的手激动地说。

  王某某(未成年人)是南溪区职中高二年级在校生,是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王某某遭受强奸后,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辍学在家很少与外人接触。其母包平无固定收入,平时靠帮别人推销饮料为生,家中还有一个7岁读小学并有十级伤残的妹妹,微薄的收入无力支撑整个家庭的开支,包平试着向南溪区检察院提出了救助申请。

  接到包平的申请后,该院立即对请求的内容进行了核实,并组织干警到王某某居住的社区及家中进行了走访,得知包平的家庭生活确实极其困难,符合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包平争取了专项司法救助金6000元。

  与包平相同的是,刘兴全、杨学琴夫妇虽然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已死亡)的近亲属,但家庭经济也十分困难,通过申请后也获得了4000元救助金,缓解了家庭生活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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