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在上海召开的第十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会议上,平桥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表彰为“201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近年来,平桥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检察宣传工作作为提高检察工作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成立了宣传机构,制定了考核奖励办法,积极推进检察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不断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合作交流力度,定期邀请新闻记者为干警讲解宣传技巧和新闻写作方法,鼓励全院青年干警挖掘写作潜能、积极撰写新闻稿件、踊跃投稿。2012年1-8月份,平桥区检察院在人民网、新华网、检察日报、正义网、法制网、方圆杂志、大河网、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信阳日报、信阳晚报等三级重要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件200余篇,为该院实现创先争优、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