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到届继续争创工作,我院把握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整体要求,立足发展,着眼未来,精心谋划,不遗余力改善办公条件,美化办公环境。
一是重点改造,完善基础建设。针对区文明办提出的指导意见,院党组专题研究后,列支专项资金,对机关办公大楼、院落进行了清洗、粉刷和修缮。对院大会议室、党组会议室、办案工作区和干警食堂重点进行了改造,重新设置了文明标语和宣传专栏,浓厚了创建氛围,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维护和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庄严文明形象。
二是绿化美化,搞好环境建设。院计财科和机关服务中心密切配合,对院办公场所集中开展了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对现有的花坛、绿化带重新进行修剪、整理,丰富了花草品种,保持机关四季常绿。绿色覆盖率达80%以上。对环境卫生实行卫生管理物业化。保证保洁工作不间断、无死角,内净外洁。
三是加强文化设施建设,营造创建氛围。结合创建工作,院政治处丰富创建载体,通过建设文化廊、廉政墙、设立宣传专栏、印制画册等形式,将检察文化蕴含的理念通过绘画、书法、照片等形式表达出来,润物无声,潜移默化,提高了环境品位和创建层次。
四是加强“创建办”建设,保证创建高效开展。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投入资金对院创建办高标准重新改造、修缮。更新了微机、档案柜,购置了一体打印机、大容量移动硬盘,开通了检察专线网,实现了办公自动化。
通过对硬件建设的大力投入,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随之取得相应提高,为下一步继续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打下坚实基础,也为明年申报“全国文明单位”赢得了更为优越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