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5月21日电(通讯员 奚春燕)为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5月21日,江西南康市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到场,参与对申诉人陈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息诉工作。
据了解,该院把民行申诉案件的息诉服判工作视为民行抗诉工作的延伸,关注当事人的申诉诉求,对法院判决认定主要申诉诉求理由不成立的,创新工作思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民事行政息诉工作,共同听取、分析申诉人的诉求及处置对策,说理释法,并注重疏导申诉人情绪,交流沟通到位,析法释疑到位,帮扶解困到位。
此次申诉人陈某因在家具厂被机械损害,将家具厂老板诉之法院,要求赔偿其各类损失共计12万余元。后经法院调解,其诉讼代理人刘某最终与家具厂老板达成调解,由家具厂老板一次性支付补偿款5万元。由于该授权委托书系陈某受伤期间家人代为委托,其得知调解结果后,当即表示不能接受,之后向检察院申诉。经检察人员与人民监督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达成追加补偿款1万元,取得了申诉人陈某及家具厂老板的理解和支持,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该院还立足法律和证据,结合案件基本事实,为申诉人准确分析、解释法院裁判,详细解释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及有关规定,使申诉人认识到法院的裁判是正确的,心服口服的息诉服判2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