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他山之石
云南麒麟区检察院在全省首聘"阳光检务"联络员
时间:2013-05-17  作者:何赟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云南5月17日电(记者何赟 通讯员赵文韬 田丽梅)“在检民之间架起一座联系沟通的桥梁,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日前(5月15日下午),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举行了首批“阳光检务”联络员聘任仪式。记者了解到,“阳光检务”联络员制度在云南省内尚属首创,标志着该院“检务公开”工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今年5月初,麒麟区检察院就研究制定了《“阳光检务”联络员工作制度(试行)》。制度对联络员的产生、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工作规则、履行职责的保障、组织联络等作出详细规定,其中特别规定了“阳光检务”联络员的选任、管理、解除以及日常事务性的联络工作由各派驻检察室负责,选聘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

  此次首批的联络员一共16名,任期一年,全部来自麒麟区各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在1年任期内,他们将协助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协助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以及听取、反馈所在单位和所在地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在聘任仪式上,“阳光检务”联络员代表、白石江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刘有花表示,“阳光检务”联络员是一份信任和责任,我们将充分发挥自己的岗位优势,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收集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为检察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和资讯。

  当天下午,麒麟区检察院还组织“阳光检务”联络员进行了首次培训会,就“阳光检务”联络员工作制度进行了讲解,并听取联络员意见建议。





·河南灵宝检察院两天监督执行...
·江西南康市检察院快速审查机...
·黑龙江大海林检察院深入开展...
·江西上犹检察院创新机制确保...
·西安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正义网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检察网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法律微博 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