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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天桥检察院召开第十届检察理论年会
时间:2012-11-24  作者:贾富彬 盛波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山东11月24日电(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盛波)11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隆重召开第十届检察理论年会,邀请省、市检察院领导和7位驻济南高校著名法学专家进行观摩指导。在近3个小时的会程中,高潮迭起,激情四射,既有干警自信饱满的成果汇报,侃侃而谈;又有法学大家充满睿智的点评,悉心指导;既有学术理论与检察实务的融会贯通,又有兼容并包、互通有无的交流探讨,最终8名干警被评为检察理论调研先进个人,2项省检察院重点课题获得表彰,将整个年会推向高潮。 

  作为天桥区检察院检察理论工作的见证者和里程碑,检察理论年会已经走过十个年头,现已成为天桥区检察院检察工作的重要品牌和光辉亮点。特别是2011年成立检察理论研究社以来,整合全院人才资源,构筑调研工作高地,良篇佳作不断涌现,截至目前研究社干警已在公开刊物和省检察院内刊发表文章25篇,其中核心知名刊物发表文章6篇,1篇论文荣获高检院检察基础理论优秀成果三等奖,4篇理论文章获得省级表彰奖励,仅今年成功申报立项的省院重点课题就达7项之多,是全市基层检察院中最多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已在天桥区院落地生根,枝繁叶茂,欣欣向荣。 

  近年来,天桥区检察院将检察理论工作放在全院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是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在优化队伍素质,提升业务质量方面的突出作用,下大功夫抓好检察理论研究社的组织建设,努力形成以检察理论研究社为核心的“全院一盘棋”的调研新格局;二是细化考核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在继续推行以“目标预期、过程控制、结果评估”为特点的调研量化考核思路的基础上,从院情出发,完善各项制度办法,细化奖惩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从“要我写”到“我要写”的良好氛围;三是拓宽交流渠道,创新合作模式。一方面创新成立检察理论研究社,调整均衡检察理论社成员构成,另一方面聘请驻济高校知名法学教授担任指导老师,充实和扩大了专家教授队伍,使我院可依托的高校智力资源更加充实、丰厚;通过举办检察专题调研与重点课题启动仪式的方法,创新研讨方式,打破常规模式,按照“双向选择”办法,使教授从课题选题就参与其中,全程指导,在潜移默化中提升队伍素质,全力打造“学习型队伍、学习型检察院”;四是做好结合文章,提升业务层次。结合新刑诉法的出台,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调研工作指导办案的效果;将“水”文化为代表的天桥区院特色检察文化作为突破口,以今年被高检院评定为首批“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契机,深度挖掘自身资源,拓展研究方向,为检察理论研究确定着力点,使青年干警的业务水平、理论素养、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升,进而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连续两年在全市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走出了一条法学理论与业务实践紧密结合的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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