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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3+3工作模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时间:2012-10-25  作者:董奥 吴彦彪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字号: | |

     正义网吉林10月24日电(记者董奥 通讯员吴彦彪)吉林省松原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对审查起诉后尚未判决的所有案件推行主动约访制,并出台“3十3工作模式”,有效化解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3十3工作模式”即抓住开庭之前、庭审之中、开庭之后三个阶段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法明理、疏导情绪,在办案的同时实现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预防重复犯罪三个目标。遇到被害方家属固执己见时,办案人员还主动约见被害方委托的律师,向律师告知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律师共同疏导家属情绪。 

  近日,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的孙家与刘家的矛盾,就在该市检察院的努力下化解了。2005年,刘某娶了孙某的残障女儿后,对其非打即骂。孙家提出离婚,法院一纸判决结束了这桩婚姻,刘某对此一直耿耿于怀。2011年11月,刘某来到孙家,用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刺伤孙某夫妇。后刘某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未遂)移送到检察机关。刘某的父亲希望儿子能够免受惩罚,当得知孩子罪责难逃后,他便迁怒于孙家,双方矛盾升级。 

  松原市检察院受案之初对双方家庭展开了细致的调查走访,讲清法律问题,赢得了双方家属的信任。此案公开审理时,公诉人通过发表公诉意见,详细指明了案件的定性、法定的量刑情节和被害人接受赔偿的法律后果,以及此案对双方家庭造成的危害。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决后,检察官又多次对双方家属进行回访,了解到两家经济条件都很困难,刘家无力赔偿孙某的医疗费,孙某伤势尚未痊愈就办理了出院手续。松原市检察院与法院协调,启动了刑事诉讼被害人司法救助程序,给予孙老汉3万元救助金帮他渡过难关。最终,两个家庭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 

  据介绍,松原市检察院今年以来对提起公诉的83起案件全部进行了庭前约访,对重点案件进行案后回访34次,所办案件无一例引发上访和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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