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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三有工作机制”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信平检文〔202231 

 

 

关于印发《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三有”工作机制助力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机关各部门: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三有”工作机制助力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2615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三有”工作机制助力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能动履职,助力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院在工作中实行 “三有”工作机制,即有基地、有平台、有规范,全方位多角度为企业提供检察服务。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以建立服务基地、构建服务平台、确立服务规范为抓手,以为企业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我院为企业提供多元化优质化法治化检察服务,为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

二、工作任务

(一)为企业提供贴近服务”,做到服务有“基地”。 在辖区产业集聚区建立我院“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站”(以下简称“检察服务站”),就近为企业提供检察服务。做到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服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将检察服务站作为服务企业的“窗口”、“阵地”和“桥梁”, 消除服务“盲区”,破除服务“梗阻”,“零距离”服务入驻企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沟通对接,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当好服务员,全面掌握企业对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检察服务。以检察服务站为依托,积极开展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引导企业提高遵守法律的意识;为企业当好法治参谋,协助企业搞好法律培训,引导企业沿着合法规范的方向发展;征求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企业监督,努力改进检察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实效。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明港检察室)

(二)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做到服务有“平台”。云链检企”平台为依托,建立我院服务企业云平台。该平台有案件查询、留言咨询、党员服务、便企链接等功能,集查询、咨询、送法、链接、跟踪于一体。企业的咨询者可以通过关注云链检企微信公众号进入我院服务企业云平台,平台既有我院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范围,也有我院各部门员额检察官的联系电话和其从事的业务范围。该平台具有互动交流功能,设有“案件查询”和“留言咨询”两个咨询类别,咨询者选择“留言咨询”时可就其咨询的业务范围有针对性的选择相关员额检察官进行“点名咨询”。成立我院服务企业云平台服务小分队小分队成员由员额检察官组成,负责及时在平台上给咨询人答疑解惑,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加强对平台的管理,指定专门的平台管理员,定期查看平台并及时提醒接受咨询的员额检察官进行答复。积极向企业介绍我院服务企业云平台的功能,将服务企业平台的推广工作与“送法进企业”活动相结合,使企业积极参与平台咨询,提高我院服务企业云平台的知晓率、关注率、使用率,增加通过服务企业平台帮助企业解答咨询的数量。各部门员额检察官积极参与咨询服务,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掌上检察院,身边检察官的魅力,将检察便捷服务落实到位,扎根到网络。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明港检察室)

(三)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服务有规范。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制定我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工作方案》,进一步促进我院服务企业规范化。依法规范办理涉企案件,切实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在检察环节落实好企业保护各项政策。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提升办理涉企案件的能力,积极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通过办案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涉企案件审核监督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的职能作用,确保涉企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企业规范发展,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把手”工程,成立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检察长任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明港检察室。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院“三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保障相关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切实加强人员统筹。成立我院送法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和服务企业云平台服务小分队。各责任部门要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将服务企业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统筹协调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到检察服务站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服务企业相关事宜,参与活动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务小分队成员通过服务企业云平台,及时对咨询的人员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

(三)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力有序有为开展各项工作。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务督察部门要根据“三有”工作机制的推进情况,定期对各责任部门开展“三有”工作机制情况进行跟进和抽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