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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检察机关构建涉农检察“三六六”工作模式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做好“三农”工作
时间:2019-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南省检察机关构建涉农检察三六六工作模式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做好三农工作

 

近日,河南省检察院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的通知》,立足为基层减负,本着着眼全局、突出重点、精准切入、力戒空泛的原则,明确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重点任务、载体抓手,着力构建涉农检察三六六工作模式,为全面推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好三农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树牢“三种理念”,准确把握涉农检察工作基本要求。一是树牢优先服务理念,强化政治担当。全省检察机关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涉农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到涉农案件优先办理、涉农工作优先安排、涉农信访优先处理,不断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水平。二是树牢综合保障理念,增强服务效果。把涉农检察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更加有力有效地打击各类涉农犯罪;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广大农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办准办好涉农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要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精准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促进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三是树牢协同推进理念,形成工作合力。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宣传智慧开展涉农检察工作,积极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相关涉农部门构建良性互动关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涉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二、突出“六个重点”,不断增强涉农检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一是围绕坚守耕地红线,着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开展打击非法占地、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粮食安全专项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依法惩治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职务犯罪,保障全省1.2亿亩的耕地保有量不能少,基本农田1.02亿亩的保护红线不能破。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开展违法闲置用地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充分履职,保障地尽其用。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紧盯国土资源领域,推动解决违法占地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裁执分离试点工作,推动解决受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努力打造河南行政检察非诉执行工作品牌,助力守牢省委双不能耕地保护底线。二是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涉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助推我省农产品加工产业转型升级。落实高检院关于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部署,依法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加大涉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农业技术专利权、农产品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危害农业科技创新犯罪,加强涉农知识产权纠纷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为打造更多高品质、有口碑的河南农业金字招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着力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积极参与我省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向乡村倾倒废物、垃圾,非法排放黑臭水体、非法采矿采砂等犯罪,积极参与土壤、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部门解决污染乡村环境、破坏乡村生态资源问题,同时,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补植复绿等方式恢复生态原貌,努力做到既办好案件,又推动生态恢复。四是围绕夯实基层基础,着力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督促深挖、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维护基层稳定,净化政治生态,夯实执政根基。以做实做优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为牵引,践行最多跑一次理念,落实处理涉检信访三个一措施,加强申诉案件释法说理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妥善办理因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涉农刑事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通过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努力打造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五是围绕深化农村改革,着力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合法权益。强化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集体产权改革和即将探索推进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维护农民和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围绕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犯罪情况调研,适时研究制定有关办案指导性意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健康发展。六是围绕精准脱贫,着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惩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犯罪,特别是依法严惩侵犯农民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蝇贪、蚁贪。持续加强驻村扶贫工作,对尚未脱贫摘帽的定点扶贫村,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着力解决好贫困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如期脱贫;对已经脱贫摘帽的,做到扶上马再送一程,落实好中央四个不摘要求。认真落实高检院、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法治扶贫、爱心办案活动,推动建立健全涉案款物快速返还、因案致贫返贫受害人家庭司法救助等制度措施,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三、建立“六项制度”,确保涉农检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涉农检察工作专项统计制度。要实行涉农检察工作专项统计,各相关业务条线建立专门台账,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汇总,摸清底数、定期分析。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定期收集、整理、报送、发布涉农典型案例。二是建立涉农检察工作协作配合制度。与政府涉农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互通、会商情况,精准掌握司法需求,做好与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研讨解决方案。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协作,建立涉农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时移送涉农犯罪线索。三是建立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探索从重点乡镇、重点村组、农业产业园、重要农业企业中聘请人员作为涉农检察联络员,负责协助检察机关及时掌握重大社情民意、突出矛盾纠纷、现实司法需求,实时互动、精准对接,切实增强涉农检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建立常态化送法进乡村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司法办案,突出三留守人员、案件当事人、发案地群众等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引导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要积极与文化、宣传等部门联系,结合典型案例,共同创作一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普法戏曲、小品、微视频等法治宣传优秀作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现场集中宣讲等多种平台、形式展演展播,努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五是建立涉农检察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探索每年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专项报告涉农检察工作,深入分析涉农犯罪规律、趋势,反映司法办案中发现的农村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以及影响制约乡村五大振兴推进的其他因素,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把涉农检察工作作为每年向人代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接受代表审议和人民检阅。六是建立督促落实制度。各级院党组和一把手要负总责,检察机关内部要着力构建以院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总牵头、相关业务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的涉农检察工作机制。要切实转变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级院要强化对下级院的指导督促,推动涉农检察工作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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