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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在浙江成立

时间:2019-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国首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在浙江成立

 

    20183月,杭州市临安区发生了一起非法处置危废案件:在距离当地居民生活集聚区不远的地方,执法部门发现危险废物及疑似危险废物共计70.45吨。接到案件线索后,临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但在审查批捕阶段,受制于专业鉴定技术瓶颈,检察机关开始只能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后经统筹协调,浙江省检察院组织专业人员,借助技术手段,成功获取有毒有害土壤检材,并从中检出危化成分,形成了扎实可靠的司法鉴定结论。公安机关据此再次提请批准逮捕,临安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公益诉讼。最终,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得以恢复,几名当事人也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特别是环境损害类案件的勘验检查和司法鉴定,一直是工作的难点。检察机关该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地维护老百姓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浙江省检察院推出了一项新举措:根据201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联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全国首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出席揭牌仪式。他指出,联合实验室要以高水平的技能、高标准的运作、高质量的司法鉴定产品为环境损害类公益诉讼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他希望浙江省检察院、生态环境等部门继续深化协作配合,全面推进浙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勇立潮头,取得更大成就,为全国公益诉讼司法鉴定实验室体系的建立提供浙江蓝本,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据了解,联合实验室设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司法鉴定中心)和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后,实验室将接受浙江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委托,开展公益诉讼环境损害类案件的勘验取证和检测鉴定等技术服务,并为相关案件办理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

  为保证联合实验室日常运作,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工作规程,明确了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机制和工作程序,并对勘验检查、司法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和技术协助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接下来,联合实验室将以开放姿态充分吸收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技术人才,努力打造一个技术服务平台、技术专家智库和科研交流平台,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支撑。

     见贤思齐,浙江省司法联合实验室的建立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司法鉴定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为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保护好生态环境,保障公民权益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