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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企服务“六条禁令”的公告

时间:2022-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治理涉企领域“微腐败”,提高中小企业满意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特发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企服务“六条禁令”:

  一、严禁到直接管辖的经营场所以消费等方式变相收受好处。

  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干扰企业经营。

  三、严禁吃拿卡要,人为增设管理服务条件和程序。

  四、严禁向企业商户搞任何形式的摊派,增加企业商户负担。

  五、严禁插手企业商户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严禁以罚代管,过度执法,漠视企业商户利益。

  凡违反以上“六条禁令”的,一经发现,先调离工作岗位,再依规依纪依法查处。

  举报电话:0376—12388

  来信请寄:中共信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4000)

  来访请到:信阳市联合接访大厅1号窗口

  网络举报:www.xinyangjiw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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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市纪委监委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