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第五检察部干警通过随机抽查书店的非财务票据进货单,排查是否出售非法出版物及不良读物、图片。要求各经营业主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得生产、出售盗版、淫秽色情、暴力血腥等非法出版物,共同保护好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检查学校周边网吧入口处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的警醒标志,网吧的实名制登记本与上网人员是否一致,对疑似未成年上网人员进行身份证件核实。经检查发现一网吧登记本记录不全,有漏录现象,另有一名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在网吧内逗留,区文化局执法人员当即给予警告处理。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切实将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将“护苗”行动常态化、制度化,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