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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尝试开展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

时间:2010-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信阳平桥  【字号: | |

  2月26日,我院主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陈业受检察长委托,列席了区法院审委会,并就我院提起的几起公诉案件,发表检察机关的意见。这是我院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尝试开展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的新举措。近年来,法检两家对案件认定上存在的分岐较多,为更好的交换双方的意见,加强对法院审判的监督,我院与区法院进行了沟通,就检察人员列席法院审委会达成一致意见:区检察院检察长在法院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在本辖区影响较大的案件可以列席区法院审委会,可以介绍案情、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近日,我院检察长通过列席了区法院审委会,对几个疑难案件阐述了检察机关对其定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对这几起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较好了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排除了因案件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