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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钺列席指导平桥区检察院检委会工作

时间:2023-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派员列席指导下级院检委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院检委会规范化建设,8月31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钺应邀列席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第六届检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平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永明主持。

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检发布的一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研究审议了五起疑难复杂案件,在承办检察官汇报案情后,各检委会委员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充分讨论后依序发表意见,最终形成检委会表决决议。

吕钺评价此次检委会承办人汇报案件详略得当,委员发言质量高,会议研究讨论充分,并就下一步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学本领。发挥好办事机构服务保障检委会高质量决策作用,不断提高检委会的职能和决策水平;二要重规范。严格执行上级院相关规定,不断提升检委会及办事机构的工作质效;三要强机制。坚持“程序过滤、实体把关、督办落实、总结指导”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检委会工作方式方法。

袁永明对市院领导列席指导检委会工作表示感谢,强调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委会委员议事议案能力和决策水平,切实推动平桥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