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平桥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六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在《求是》杂志上的重要文章《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传达学习最高检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意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永明主持并讲话,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体学习。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科学回答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善于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主动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知识产权全链条的创新前端,拓展检察履职涵盖面,以扎实的检察举措护航各类产业健康发展,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为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深化探索如何在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做到公平正义,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会议强调,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保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敬畏感,在正风肃纪上见真章,持续加强纪律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让党员干警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要深化以案为鉴、坚持警钟长鸣,以通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加强自我检视,始终做到心存敬畏、不逾底线。
部分与会同志围绕学习内容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