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丁悦等同志为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矛盾化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和《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管理办法》,经公告、报名、初审、考察、公示等法定程序,现决定聘任丁悦等30名同志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名单详见下表)。聘期三年。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7日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11.吴志红 女 信阳市民权办事处兵站路社区卫生服务站22.周以红 女 平桥区政协社会法治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