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榜样的力量】马玲姬:润物无声铸检魂

时间:2023-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爱你,生命的原色;恋你,青春的福祉;去追寻,擎一柄伏魔利剑,唱一支正义之歌,抒一曲激越之情,踏一路平平仄仄。这一首诗道出了马玲姬对检察事业的热爱。

马玲姬,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初心”是执法为民、服务百姓的心,“使命”是“办理案件就是办理别人人生”的责任担当!

多年来,马玲姬同志先后获得“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信阳市五星级政法干警”、“信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信阳市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奋进新时代,砥砺新征程,成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她永远在路上!

脚踏实地 厚积薄发

2009年,马玲姬进入平桥区人民检察院。不是法律专业的她,深知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必须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她夜晚加班学习,在参加工作的第二年高分通过了司法考试。司法资格证书为她敲开了刑事检察业务的第一道门,从此踏上了公诉之路。

众所周知,审查起诉业务涉及面广、程序繁琐、诉讼周期长,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下,审查起诉工作越来越考验着每一位公诉人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人们看到公诉席上飒爽英姿、光彩照人的公诉人,却难以看到背后凝结的艰辛和努力。日复一日的“办公室、法庭、看守所”三点一线的工作模式,难免让人疲惫,但公诉工作直接关系到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容不得半点懈怠。马玲姬深知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在办别人的人生,所以既不能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退却。

马玲姬说: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是她的使命!

情系未检 悉心“护苗”

多年来,马玲姬积极参加“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在孩子们心中,她是知心的检察官姐姐,是留守在家孩子的“引路人”。

马玲姬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能就案办案,要围绕“点、线、面”为未成年人全方位保驾护航——“点”就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定案件定性这个关键点;“线”就是要对未成年嫌疑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等多条“线”延伸工作;“面”就是要关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全方面。马玲姬清晰地记得,多年前办理的一起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孩子的母亲握着她的手久久不肯离开,这一幕让她刻骨铭心地感受到“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的重量,更加明确了未检工作的责任。

马玲姬说: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扫黑除恶 除恶务尽

自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她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奋战在扫黑除恶办案第一线,先后办理了王某某等3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尹某某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熊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以踏实勤奋的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她办理的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存续多年,在当地主要以聚众造势为违法犯罪手段,采取在经营场所门前聚众滋扰的方式严重影响他人的经营,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马玲姬被指派办理此案,她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在案件办理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依法提起公诉、有力指控犯罪。案件办理整体效果较好,彰显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工作决心和成效,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

马玲姬说:作为人民检察官,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是她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