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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吕钺参加中共平桥区检察院第四党支部活动

时间:2022-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4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钺到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参加基层院党支部联系点、中共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永明列席会议,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观看了《根脉——红旗渠精神》视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重要讲话精神。在讨论交流环节,支部党员分别做了交流发言,畅谈了学习体会,吕钺与支部党员进行了学习交流。

吕钺指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重要讲话精神。一要深入系统学。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重大意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将讲话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结合实际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研讨,做到学以致用、学以践行。三要党员带头学。迅速营造氛围、掀起热潮,要学深悟透,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四要创先争优学。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平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扬红旗渠精神,勇于担当,团结奋进,为经济社会高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