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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时间:2013-10-16  作者:政治处  新闻来源: 信阳平桥检察  【字号: | |
  平桥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近日,全国检察系统群众路线与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研讨会在内蒙古包头召开,此次研讨会以“群众路线与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主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会议上强调,检察宣传工作要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检察宣传工作的实际,着力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切实把检察宣传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切实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新时期检察宣传工作中,着力提升听民声、察民意的能力,着力提升应对引导突发事件舆情的能力,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媒体素质,着力提升新时期检察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研讨会上,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被表彰为2013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