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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彰显公诉工作三亮点
时间:2014-05-14  作者:政治处  新闻来源:信阳平桥检察  【字号: | |
  “三项机制”彰显公诉工作三亮点

    近年来,平桥区检察院针对修改后刑诉法对公诉工作的新要求,充实办案力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逐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转变公诉理念,规范执法行为,较好地推动平桥公诉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法制宣传进校园。选派25名优秀检察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以案说法,通过课堂法制知识教育、法律知识兴趣问答、法律知识演讲竞赛等方式激发同学们的学法热情。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使辖区学校学生树立了法律意识,丰富了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校园预防犯罪,青春与法制同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圆桌审判进法庭。近年来,该院与区法院联合推行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圆桌审判制度,庭审时,未成年被告人不带刑具,不穿囚服,控、辩、审三方同处一个审判圆桌,公诉人讯问被告人、示证、质证时采用平和关爱的语气,为被告人营造一个宽松缓和的庭审环境,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消除恐惧、紧张心理。圆桌审判制度,较好地教育、感化、和挽救了失足未成年人。 

     诉前会议进检察。为提高诉讼效率,该院积极搭建与律师交流的平台,针对部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在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前,召开由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和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诉前会议,就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充分交流,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为准确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确保办案质量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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