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召开诉前会议
近日,平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根据信阳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的《刑事诉讼诉前会议暂行规定(试行)》,对该院反贪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黄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在全市率先召开了诉前会议,会议由公诉科承办人召集并主持,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充分听取了侦辨双方各自就事实和法律阐述的观点和意见,促进了侦辨双方的交流和沟通,有利于提高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图为诉前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