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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年干警“学习写作标兵”及“学习写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时间:2013-07-15  作者:  新闻来源:信阳平桥检察  【字号: | |

关于对青年干警“学习写作标兵”

及“学习写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培养选拔我院优秀年轻人才,储备我院干部后备力量,今年3月,我院新一届党组研究决定,对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进行上机闭卷考试,并开展信息调研组稿活动,以提升青年干警对新法规的掌握和信息调研的写作水平。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院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帮助下,在我院全体青年干警的积极参与下,上述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涌现出一批学习和写作成绩突出的“学习写作标兵”及“学习写作先进个人”。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帮助青年干警进一步成长成才,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郭婷等3名“学习写作标兵”、周贻袁等7名“学习写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不断进取、再接再厉,为打造“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推进我院整体工作进位争先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0一三年七月九日

附:奖励人员名单

1、学习写作标兵(3名)

郭婷  陈洁(侦监)秦卫华

2、学习写作先进个人(7名)

周贻袁 马玲姬 陈冬青  熊焰  胡珊珊  张雯涵 巩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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